宜蘭媽寶男性侵酒女 嗆「媽媽說,要錢的女人非好貨」

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
你媽媽在你背後,她很火!宜蘭楊姓男子得知一名酒店小姐急需3萬元贖身,竟瞎掰說可借錢,將酒店小姐騙出來性侵,之後再把她丟包在景美鳴遠橋附近。苦等不到楊男的酒店小姐發現受騙,失望打算跳橋自殺時被員警撞見阻止,可惡的楊男被捕後毫無悔意,還推托說:「媽媽有教我,一直要錢的女人不是好東西!

警方調查,現年21歲的楊男前科累累,去年8月因另案被通緝,跑到宜蘭跟母親同住避風頭。今年年初某夜,楊男在網路聊天室碰到一名19歲酒店小姐,跟他吐苦水抱怨工作很辛苦、不想做了,無奈還差3萬元贖身。

無業又沒錢的楊男假好心,說可以先借酒店小姐,等她以後有能力再還,酒店小姐信以為真,一個人搭計程車從台北趕到宜蘭,楊男卻以熬夜太累想補眠為由,把酒女騙到羅東某汽車旅館性侵。

酒女被性侵後心有不甘,但想到自己有求於楊男,只好低聲下氣地不斷詢問楊男何時可以拿到錢,「我媽媽可以幫忙!」楊男被問煩了,隨口說了個地址要酒女去那邊等他拿錢,酒女於是又傻傻地坐計程車回到台北。

等等等了又等,酒女從晚上等到深夜,終於死心確定自己被騙,失望之餘,一個人遊蕩走到景美鳴遠橋上,巡邏員警看見她神情落寞,一人望著橋底,趕緊上前關心,酒女終於忍不住放聲大哭,把自己被騙和性侵過程全盤告訴警方。

楊男被捕後,打死不認有跟酒女發生性行為,卻又無法解釋為何被害人下體驗出他的DNA,反怪酒店小姐一直跟他要錢,不是好女人,將一切過錯都推給媽媽,令警方聽了也直搖頭。新北地檢署29日依強制性交與侵占罪起訴楊男,性侵加上他被通緝的罪狀等,最重可合併判刑15年。



琳琳小語◎

看完這個新聞,琳琳我真的覺得很扯!

既然沒有那個能力,為什麼要騙那個酒店小姐然後再去欺負人家呢!

害這個妹妹才年紀輕輕就因為這樣想不開。

酒店小姐這個工作並沒有去招惹到任何人。

酒店小姐也只是靠自己的勞力在賺錢,不需要被這樣對待。

不管她的工作是什麼,人家也是人生父母養!

會到酒店上班一定有她的原因,姑且不管她的原因是什麼。

但,聽到對方要錢這個訊息,自己可以決定要不要給。

沒有能力給就不要答應別人,這種用騙的招數真的很爛!

就算這個妹妹是酒店小姐又如何!

酒店小姐也可得到她應得的尊重。

並不是酒店小姐就可以讓你玩免錢的!

也不是酒店小姐就活該要被你欺負!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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