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琳琳小語◎
其實像小冰這樣的女孩子,在酒店裡面不算少數。
而且絕大多數是涉世未深,剛滿18歲的小妹妹。
在這個懵懂無知,情竇初開的年紀,
怎麼可能會將成熟穩重,工作穩定作為擇偶標準。
這年紀迷戀的大多是有點痞痞的,看起來壞壞的男生。
之前琳琳曾經分享過,每個酒店經紀人開發的方式不同。
像小冰遇到的這種,的確不在少數。
或許女生的天性使然,當看到另一半有難,
總是會想不顧一切的幫忙與付出。
在這個自以為一切是愛的假象中,漸漸沉溺而無法自拔。
在那些不懂愛的年紀裡,讓自己傷痕累累。
琳琳想要跟每一個女孩說,
如果是真心喜歡,
怎麼有辦法容忍自己的女朋友跟別人發生關係呢!
如果是真心喜歡,
怎麼忍心去花女朋友用身體賺來的辛苦錢呢!
這是利用還是愛?!
其實仔細想想都能得到答案。
只是愛情來的太快太洶湧,
強烈的讓女孩暫時失去了思考的能力。
女孩們,一定要好好懂得保護自己。
遇到這種事情,記得多想想,或是詢問其他閨蜜的意見。
就可以避免讓自己掉入這個複雜的漩渦裡。
酒店工作其實並不是絕對的複雜與黑暗。
但總是有這種人的存在,讓大家對酒店工作的印象更差。
就算真的想要到酒店上班,也要搞清楚工作的內容。
確定自己是不是真的能接受。
永遠要記得,身體是自己的。
沒有任何一個人有權利幫妳決定!
二十歲小冰(化名),外型高挑亮麗,是展場、旅拍的新面孔。她很少笑,無論聊天、拍照,臉上也總沒太多表情。熟了之後,她跟記者說,她見過太多大風大浪,現在覺得什麼都很平常。原來她因為交了恐怖變態情人,曾被逼下海當手工酒店小姐,還很長時間活在暴力恐懼中。
其實小冰家境不錯,她國高中念的都是中部頗知名的貴族學校。大學指考,小冰考上北部學校,她終於擺脫父母看管,像脫韁野馬四處玩樂。但也因常常曠課,唸完上學期就被二一,便瞞著爸媽偷偷休學。她前男友是酒店經紀人,兩人在夜店認識。交往三個多月後,男友便將她洗到酒店當公主。「我們是三件光(上衣、裙子、丁字褲)制服酒店,除了秀舞,幫客人打手槍是基本配,吹跟S要另外加錢。」
推女友進火坑還同意接S,會不會太超過?她無奈地表示:「他哪在乎這些?接愈多S他賺得愈多,開心都來不及。」擁有青春肉體的小冰,相貌美、身材優,是店裡的紅牌,一個月少說有二十萬以上的收入,但其中十五萬都被男友私吞,剩下的五萬,要支付房租等固定開銷。「店裡很多小姐都養男人。那些經紀人,很懂得利用小女生對感情的憧憬。」既然知道箇中道理,怎麼會被吃得死死的?小冰說:「他動不動就打我,不配合做愛打、不玩變態遊戲打、不3P打、不上班打、甚至連不接S也打,我哪敢怎樣?有次我跟他說想分手,他竟然拿刀架在我脖子上,威脅我不准離開,兇狠的眼神,現在想起來還讓我很害怕。」最後是因為前男友找到一個配合度比小冰高更多的美眉,才逐漸將她忽略,讓她找到機會,默默消失。
「跟前男友分手後,我一直抱著很強烈的報復心態玩男人,半年下來,光是有關係的,大概就有五十幾個,最高紀錄曾經同時跟七、八個男生往來。只是報復到後來覺得一樣空虛,受傷的也還是自己…。」因為貪玩交到恐怖情人的小冰,雖然仍面無表情,但看她偶爾眉頭深鎖,相信內心盡是懊悔。(撰文:時尚生活組 原載於壹週刊492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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