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人對分手時,
該講些什麼才不會傷害到對方。
於是猶豫不決,或是人間消失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說:「我不愛你了。」
還是「我愛上別人了。」哪一種快?

答案很簡單,後者殺傷力一定比較強。

說:「我覺得我們性格不和,當朋友好不好?」

還是「我無法改變自己去配合你,
對不起。」
哪一種快?

殺傷力相當,只是不爽快。

說:「你很好,可是我沒辦法和你繼續下去,抱歉。」

還是「你很好,但我感覺我現在不適合戀愛,抱歉。」

哪一種比較容易快速分手?

喂,溫婉度就是另一種不爽快的殺傷力,

若遇到糾纏或拖拉的人,不見黃河心不死。
誰,願意以驅逐出場的方式來當作戀愛結局?

沒有人想當壞人。
倘若真心誠意愛過一場,

特別是,她不是不愛他,

她也沒有愛上別人,只是撐不下去了;
她不是不喜歡有人相依相偎,

卻痛恨生活瑣事常無風起浪;


即使過去談過無數次不順遂的戀愛、傷透了心,
再度發現這一次遇到的戀人和

自己仍然像amfm頻率,無法溝通……

amfm本來就是兩種頻率,何必要求融合?

遇到不適合的人何必要求自己委屈求全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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