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:我愛上ㄌ一個有婦之夫,他們有一個小孩,

他也說他會為ㄌ小孩不會跟他老婆離婚,

我該怎麼辦??離開?繼續這種關係? 有可能只當朋友嗎???



A:當然是離開啊!

 

妳跟他之間就沒有未來了阿,

 

最近我看了一本書,

 

內容是有關第三者的心情。

 

其中書中就有提到,

 

男人如果說:因為孩子{或是.....}之類的理由,

 

我不能跟我妻子離婚。

 

但是我真的不愛我妻子,

 

她.....只有你最了解我,

 

只有你才能讓我快樂之類的屁話。

 

他就是在告訴你,

 

如果妳可以接受,那我們就在一起。

 

但是你永遠得當我的地下情婦。

 

我不能給你名分,因為......

 

這些都是藉口,

 

也是很不負責任的話語。

 

不要傻了,

 

不要浪費自己的青春在這樣的人身上,

 

因為一但東窗事發,

 

他也只會維護他的家庭,

 

到最後受到傷害的人是誰?

 

是妳耶!

 

也不要想跟他當朋友,

 

這樣只會讓你更離不開他。

 

讓你受到更多傷害罷了!

 

清醒點!

 

好嗎?

 

為自己著想,這時候已經不是愛不愛他的問題了。

 

還有很多案例是,

 

妻子告情婦妨害家庭,情婦告老公性侵。

 

不要在淌這堆渾水了!

想來酒店上 班的 小姐 or 想詢問工作事宜

 有問題都可隨時都可在部落格留言or致電給琳琳呦!

  台北酒店經紀 〝夏琳琳〞

  MSN: self-perfectionist@hotmail.com 

電話:0960-788-303

部落格:http://blog.yam.com/ddd77tw

即時通:ddd77tw

酒店經紀,酒店小姐,酒店公關,酒店打工,禮服店,便服店,

鋼琴酒吧,酒店上班,假日打工,酒店兼差,酒店兼職,寒假打工,暑假打工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酒店經紀夏琳琳 的頭像
    酒店經紀夏琳琳

    台北酒店經紀夏琳琳~徵酒店小姐~酒店公關~日式酒店~鋼琴酒吧~便服酒店~制服酒店~有興趣的歡迎與我聯繫喔~需年滿18~

    酒店經紀夏琳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