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~琳琳在蘋果日報上看到一則新聞。
內容是說,有一個記者化身為酒店小姐,
到金錢豹去體驗酒店小姐的一天。
首先呢~琳琳我相當佩服這個記者的勇氣。
因為如果不是為了錢,沒有人會喜歡到酒店上班。
裡面有提到有所謂的酒客會一直灌酒店小姐酒的,
或是有一些素質比較沒有那麼好的客人,會欺負酒店小姐的,
或是有一些兄弟客,說話比較粗魯的,
這些都有,當遇到這種客人的時候,
考驗的就是酒店小姐的手腕了。
在酒店裡,形形色色的什麼樣的人都有,
有很色的客人,甚至誇張一點,用變態來形容也不為過,
但當然也有好的客人,只是想要有人聊聊天、唱唱歌,
既不毛手毛腳也不灌酒,只是想要戀愛的感覺的,很多種。
不把酒店小姐當人看的客人也有,只是當遇到這種客人的時候,
就當他是個需要自尊的人,
在心裡偷偷的以同情的角度來看就好,
不用太過在意他說的任何一句話。
新聞內容中還提到,
酒店小姐雖然領的高薪,但錢都花給了小白臉。
對於這一點,琳琳我真的覺得這些妹妹很傻。
在酒店上班上的這麼辛苦,日夜顛倒的作息,
喝酒傷身換來的辛苦錢,既然都拿去養小白臉了。
琳琳想要跟所有在酒店上班的妹妹說,
如果這個男人他真的愛你,他不會讓你去酒店上班,
更不會要你用在酒店上班賺到的錢來養他!
不要因為幾句甜言蜜語,就傻傻的讓自己掉入愛情的陷阱裡。
到頭來才發現,這是利用不是愛,傷的是自己。
很多人都會覺得,在酒店上班,很輕鬆,薪水高,沒什麼不好。
但琳琳真的要說,如果今天不是有非常迫切的需要,
不是有必要馬上要面對的現實壓力,
只需要兩三萬就可以過生活的話,真的不用到酒店上班。
如果是為了物質慾望,那琳琳我也沒有立場多說什麼。
畢竟每個人的人生的每一個決定,都是要自己負責的。
還有一點琳琳我一定要說清楚,
在酒店上班並不是像報紙廣告寫的那樣輕鬆。
以常理來判斷,能夠賺到比一般工作來的多的錢,
相對要付出的,也是比一般工作來的多的。
除了要忍受客人酒後的毛手毛腳,還要喝酒、熬夜。
琳琳在此也再次提醒,想要到酒店上班的妹妹們,
一定要再三的考慮清楚,再做決定喔!
如果你對酒店這個行業有興趣,或是有問庭想詢問。
都歡迎你在下方表單留下你的資料,我會盡快與你聯絡^^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