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便服店」酒店,說文解字就是小姐穿便服去酒店上班,從感官角度而言,「便服店」好看,不好玩,「便服店」小姐較為高檔,學歷高、氣質佳、談吐不凡,「便服店」講求的是「感覺」,小姐不會脫衣陪酒,通常男客只能牽牽小手,頂多親一下嘴。
祿山之爪,
通常「便服店」小姐會很有技巧的迴避,「便服店」小姐與男客互看對眼後,男客可以買全場,將這位小姐的節數全部買下,不過,這只代表小姐與男客出場而已,如果男客企圖性交易,還要另外付錢,也就是所謂的「夜渡資」。
「便服店」有一大禁忌,那就是,並非每一個「便服店」小姐都願意出場,就算出場後,也不是每一個出場的小姐都願意性交易。
因此,很多男客買了一堆節數,帶「便服店」小姐出場,最後結果是「純純的愛」,或被譏諷為「蠢蠢的愛」,男客什麼便宜都沒撈到,倘若要去「便服店」喝花酒,男客得先有心理準備。
另有一種現象是放長線、釣大魚,這種「便服店」小姐的手腕高竿,讓男客油然而生一股若即若離的態度,好比是在談戀愛,如果男客不慎「沉船」(行話:被小姐迷昏頭之意),下場就是淪為「火山孝子」。
基本上,節數的檯費是酒店與小姐拆帳,「夜渡資」是小姐獨得,也有酒店跟小姐抽成「夜渡資」,規矩不一。
對男客而言,簡單說,要帶出場,且要全套服務,每一個環節都要付錢,從包廂費、開酒、小菜、小費、最低消費、經理訪檯費、小姐包廂坐檯節數、出場節數、「夜渡資」等,全部加起來,喝花酒加上一親方澤,至少要花2萬5000元。
台北市之前「夜渡資」行情是「長一短八」,過夜1萬元、春風一度「短打」8000元,如今社會不景氣,出現長八或長六的價碼,「短打」因為大陸妹低價傾銷,部分酒店甚至出現3000元的超低價。
由於不是每一個小姐都願意出場,如果是熟客,媽媽桑一開始就會問清楚:「今天要不要出去?」,如果男客說要,媽媽桑會叫有做出場的小姐讓男客挑選,以免最後買單準備出場時發生糾紛。
"琳琳小語"
會來便服酒店消費的客人,通常在社會層級的也比較高,
他沒有要幹麻,卻因為今天開心他框了這位小姐!或是一進去的小姐
馬上就框,因為他們有錢有勢!並不是百分百客人都這麼好,有時難免遇到
喝酒會毛手毛腳的客人,這是正常的!因為是酒店,脫離不了酒跟色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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